网站首页  新闻中心  文件通知  政务公开  教育科研  部门工作  教育督导  招生考试  教师队伍  互动交流 
网站快讯:
· 关于转发银川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选聘银川市首批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05     · 关于印发《贺兰县教育系统“两会”期间平安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1/03     · 关于转发贺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8/01/02     · 关于转发县委组织部《关于抓好2017年度全县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29     · 关于转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的通知    2017/12/29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部门工作>>学生资助>>正文
贺兰县学生资助十年工作总结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5:28 浏览次数: 次

贺兰县学生资助十年工作总结

   

十年来,我县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高等教育从2006年开始逐一开展了资助工作,实现了多学段覆盖,实现了公办和民办学校全覆盖,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力地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促进了脱贫攻坚和共享发展理念的落实。

一、机构和队伍建设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学生管理中心,构建了贺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园)资助工作委员会、班主任为主体资助审核工作小组的三级资助工作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严格审查审核流程、不断完善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资助,解决群众实际问题。认真做好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普通高中资助以及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工作,规范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公平。

二、政策体系架构理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贺兰县分别于2006年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2008年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10年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2014年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工作。印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贺兰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方案》(贺财发[2011]31号)和《贺兰县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贺财发〔2014174号)。对资助范围和资助对象以制度的方式做了严格的规定,将对象的审核筛选交由学校和幼儿园来做,资助金的发放由银行来完成,做到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资助方案操作性强,加强了学校和幼儿园资助过程中的育人工作的引领作用。学校和幼儿园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加强对准入程序和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贺兰县监察、审计部门在每年对学校和幼儿园的财务检查时,细致地对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确保了资助工作的健康发展。达到了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发展的目的。

三、各学段政策执行情况

 (一)学前教育阶段

1. 积极响应政策,不断提升资助水平

2014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和宁财(教)发〔201280 号《关于开展建立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贺兰县决定建立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制度,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给予学前一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出台了《贺兰县学前一年教育资助工作暂行办法》。2015年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扩大全区学前教育资助范围的通知》(宁教学〔2015224号)要求,在学前一年资助的基础上扩大到学前二年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助。

2. 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流程

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流程,更加清楚地将资助工作展现给群众,让群众监督有依据,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前二年教育资助对象的确认流程图

文本框: 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组织受助家长填写申请登记表,建立受助幼儿档案,
将受助幼儿名单及评审过程,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机构: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电话:8081759

监督电话:8061427

3. 政策目标完成情况

2014年开展学前资助以来,促进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由2014年的三所发展到2016年的十一所,不断扩大惠及群众。

(二)义务教育阶段

1. 政策的不断完善

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工作暂行管理办法》(宁财教发[2005]111号)精神,2006年开始构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实行生活补助体系,针对持有有效的城市低保证、农村救助证以及低收入农村家庭的学生进行生活补助,让弱势群体能顺利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20166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宁财(教)发[2016]579号)文件精神,调整了寄宿学生生活费范围及标准,对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寄宿学生全部享受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生每天5元,补助天数200天,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受益。

2. 政策目标完成情况

(三)普通高中阶段

1. 及时调查研究,保障政策的精准扶贫作用

2011225日,贺兰县教育体育局接到了宁财(教)发[2011]87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后,及时将《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所辖的贺兰县第一中学、贺兰县逸挥基金回民中学,组织两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小组认真讨论政策法规,起草了《贺兰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方案》,上报局常委会讨论后,由教育体育局和贺兰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贺财发[2011]31号《关于印发《贺兰县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制定了工作流程(见附件)。由此开展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

2015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1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普通高中国家资助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5]91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教)发〔201187号)要求,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由年生均1500元提高到2000元。

2. 公示政策流程

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让高中学生能够参与,更加清楚地将资助工作展现给群众,让群众监督有依据,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对象的确认流程图

文本框: 公示无异议后,班级组织受助学生填写申请登记表,建立班级受助学生档案,
由年级级对受助学生进行受助等级评审,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承办机构: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服务电话:8081459

监督电话:8061427

 

 

 

3. 政策目标完成情况

(四)高等教育阶段

1. 基本情况

为了帮助县域家庭贫困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从2008年开始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困难大学生解决入学问题。每年7月至9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学生助学贷款业务。

2008年秋季我县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于宣传上的不足、采用传统手工的方式办理,我县只有5名同学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随着在高三学生中不断宣传教育、加大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满足了群众的要求。2016年生源地贷款受理学生1570人,签定合同1168人。首次贷款学生466人,总终发放贷款725万元,资助大学生1457人,认真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切实解决了一大批因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上学和生活问题。

为了使今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落到实处,贺兰县教育体育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宁夏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健全学生资助机构,配齐办公所需设备,切实提高我县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效益和质量。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宣传材料的通知》的要求,通过校园广播、网络、宣传橱窗等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贺兰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公告》等,逐步健全学生贷款工作机制和业务办理流程,强化了贷款程序的阳光操作。 四是严格审查把关。按照“应贷尽贷”原则,积极做好高三年级贫困学生的信息采集,认真做好贷款合同的签定、备案、合同回执的收集和助学贷款资金的发放工作。

2. 政策目标完成情况

十年来,生源地助学贷款在贺兰县已经营造了惠民政策广泛宣传,贷款的发放工作规范有序,惠及贫困大学生,人民群众普遍满意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目标。

3. 形成了可操作的工作流程

我县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操作可行的措施,促进生源地助学贷款良性循环发展,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落到实处。

⑴超前提醒培训机制。在789月的贷前受理过程中,对毕业前最后一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毕业确认操作流程》、《提前还款操作流程》、《支付宝主动还贷操作流程》、《POS机还贷操作流程》等实践操作指导,避免出现技术性违约,做好提升服务质量技能培训工作。

⑵政策宣传帮扶机制。年初制定全年的提前还贷月统筹周落实运行机制。每年元月,资助中心根据贷款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计划明细,将任务分解到周,每周都有尝试鼓励的目标,让有能力的贷款学生能提前还款;每月统计实际落实情况、统筹调整预定工作目标。具体运行中通过与毕业贷款学生沟通,修正提前还款月份,完善年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计划明细,指导当年的提前还款工作。在预定月份的115日再与计划还款学生联系,修正提前还款计划,化解学生提前还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建立贷款毕业学生还款信息库。特别是寒假期间,对在校期间只获得一、二次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准毕业生进行家访,和学生及家长共同分析家庭经济情况,鼓励有能力的贷款学生提前还贷,为同年级的同学做榜样,为诚信教育树立楷模。

⑶建立更新联系信息机制。每年4. 56月通过协助毕业确认工作,获取新毕业学生联系信息,及时提出多种合理提前还款建议,帮助学生提高认识,规划助学贷款还款计划,补充年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计划明细,完善全年的提前还贷月统筹周落实工作。及时与高校联系,准确无误将义务兵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用于学生偿还助学贷款。

⑷建立深入基层调查机制。每年6月份有重点地拜访社区、村委会,了解区域经济的实际情况,补充年度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计划明细,完善全年的提前还贷月统筹周落实工作。对已还清贷款的学生进行回访,分析学生能还清贷款的各种因素、修订当年提醒学生还款的策略。

⑸建立正常还款提醒机制。资助中心每年10月从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导出本年度助学贷款本息回收额度(包括年底应收本息数、到期应收本息数和年初逾期本息数),做好当年年度助学贷款本息回收计划,并于1020日开始提醒学生向贷款专用支付宝足额充值,确保当年的本金和利息的归还。

⑹建立正常还款倒记时提醒机制。在正常还款截止日前20天,资助中心及时整理未充值或未充足贷款学生,再次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QQ群等信息渠道在第一时间内将这些信息传递到贷款学生中,及时提醒学生按时足额充值还款,最大程度上控制贷款违约率。

⑺建立正常还款逾期防范家访提醒机制。在还款截止日前10天,资助中心对未充值或未充足贷款学生在电话联系、即时通讯没有结果时,资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协理员共同走访贷款学生家庭。携带执法记录议入户,了解拖欠本息的原因,通过算明细帐方式来解读生源地贷款,用数据帮助家长和学生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性质,正确认识生源地信用助学还贷工作,从关心学生的角度帮助贷款学生。

学生资助是民生工程,做好此工作政策宣传是前提,资助育人是关键,提升素质是根本。2016年贺兰县教育体育局从各学段入手,帮助困难家庭,做到精准扶贫,资助育人。其中,帮助大学生1157人次,发放助学贷款及资助金725多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学生1882人次,发放资金187万元;资助义务教育阶段为6900多人次,发放资金327多万元;资助幼儿1433人次,发放资金70多万元。在资助过程中优先保障建档立卡、低保、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等扶贫对象,让莘莘学子安心就学,完成学业。

 

 

 

 

 

 

 

附表:贺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个学段十年资助情况汇总表

    项目

年度

学前教育资助

义务教育资助

普通高中资助

高等教育生源地贷款

人数

金额(万元)

人数

金额(万元)

人数

金额(万元)

人数

金额(万元)

2007

 

 

599

7.787

 

 

 

 

 

 

264

6.

 

 

2008

 

 

970

36.225

 

 

5

2.7

 

 

970

36.225

 

 

2009

 

 

990

37.125

 

 

159

86.5

 

 

990

37.125

 

 

2010

 

 

1030

38.625

 

 

290

158.24

 

 

1220

45.75

981

58

2011

 

 

1220

61

981

58

492

263.6

 

 

1420

71

799

59.

2012

 

 

1420

71

799

59

584

315.2

 

 

1420

71

799

59

2013

 

 

1920

120

840

59.5

648

349.86

 

 

1920

120

840

59.5

2014

 

 

1920

120

840

59.5

808

454.18

308

15.4

3336

208.5

1012

75.9

2015

242

12.1

3336

208.5

944

91.275

946

574.3

617

30.85

3336

208.5

941

88.105

2016

631

31.55

3336

208.5

941

90.4

1157

725.28

802

40.1

3371

168.55

941

96.6

合计

 

2600

130

34988

1881.412

11658

913.78

5089

2929.86

 

上一条:心存感恩 立志成才     下一条:贺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宣传工作采访

关闭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返回顶部| 统一登录平台
版权所有:贺兰县教育体育局 宁ICP备12000260号
宁公网安备 64012202000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