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教育概况
贺兰县现有中小学、幼儿园41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初级中学2所,九年制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35所,县级幼儿园1所。在校中小学生32899人。其中:高中生4532人、初中生9621人,小学生18746人。在园幼儿2107人。在岗教职工2007人(含未转正特岗教师244人),专任教师1502人。其中:高中教师276人、初中教师451人、小学教师775人、幼儿园教师83人。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贺兰县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2007年成功创建了自治区教育强县、2008年“两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国家验收,2009年被授予宁夏回族自治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通过自治区政府验收。 2011被确定为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县,2012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同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2013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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