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 兰 县
教育考试中心文件
关于2016年春季学期考试中心核查
六、九年级毕业生学籍情况的通知
各初中、小学
根据教育体育局工作安排,从3月1日开始,考试中心将对全县中小学六、九年级毕业学生学籍情况进行核查,现做如下要求:
一、各中学、县直小学、村级小学核查要求:
1、在2月29日前,利用学籍网维护功能,更正学籍网上学生的“班级”信息。
2、核查时,要求学籍管理员从学籍网“在校生查询”栏中现场导出名册,入班点名。
名册按“班级、学籍号”升序排序,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籍号、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性别、民族、班级”7列数据,加入页号,A4纸横向打印。
3、非正常学籍学生,要求摸清情况,按《中考报名信息表》或《小学毕业生信息表》表样打印信息,在备注中说明学籍情况,尽快解决。
二、县城小学六年级核查要求:
1、提前导出应届毕业生学籍库,制作《小学毕业生信息表》,非正常学籍学生信息,放在每班最后,编制学籍辅号。
学籍辅号编制规则同往年,用于质量检测,考场编制。
具体要求可从bet365滚球盘(http://www.hefeok.com)—招生考试—学籍档案栏内下载《2016年六、九年级毕业生《学籍监控表》《工作日程》《中考报名表》《小学毕业生信息表》参考。
2、按《小学毕业生信息表》顺序(“班级、学籍号”升序),整理学生户口本及住址材料原件,不收复印件,户口本翻开到学生姓名页,在显著位置贴标签写明班级、学籍辅号和姓名,每生一个档案袋装好备查。
3、无住址材料的,学校要在信息表备注栏内注明居住情况(租、投亲、借住等),并填写附表,同学生户口本放在一齐。
2016年2月25日
附表:
2016年春季学期考试中心核查县城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学籍情况——无住房材料学生情况表(表样) |
序号: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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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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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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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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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情况说明:
2016年3月 日
(A4纸半页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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